服务项目
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517-86992405
联系传真:0517-86959118
电子邮箱:1878704942@qq.com
联系地址:江苏省金湖县经济开发区工园路188号
当前位置:主页 > 认证服务 > 服务项目 > 服务项目

冷藏车验证

作者: 冷藏车验证 来源: 冷藏车验证技术公司 发布时间:2017-03-29
一、冷藏车验证相关法规附录1:
 
1.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,其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;冷藏车厢具有防水、密闭、耐腐蚀等性能, 车厢内部留有保证气流充分循环的空间。
 
2.冷藏、冷冻药品的储存、运输设施设备配置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, 可实时采集、显示、记录、传送储存过程中的温湿度数据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数据,并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,可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所记录的监测数据。运输过程中温度超出规定范围时,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应当实时发出报警指令,由相关人员查明原因,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。
 
3.定期对冷藏车进行检查、维护并记录。
 
4.冷藏车厢内,药品与厢内前板距离不小于10厘米,与后板、侧板、底板间距不小于5厘米,药品码放高度不得超过制冷机组出风口下沿,确保气流正常循环和温度均匀分布。
 
5.使用冷藏车运送冷藏、冷冻药品的,启运前应当按照经过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。
 (1)提前打开温度调控和监测设备,将车厢内预热或预冷至规定的温度。
 (2)开始装车时关闭温度调控设备,并尽快完成药品装车。
 (3)药品装车完毕,及时关闭车厢厢门,检查厢门密闭情况,并上锁。
 (4)启动温度调控设备,检查温度调控和监测设备运行状况,运行正常方可启运。
 
6.企业应当制定冷藏、冷冻药品运输过程中温度控制的应急预案(包括应急组织机构、人员职责、设施设备、外部协作资源、应急措施等内容,并不断加以完善和优化。),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气候、设备故障、交通事故等意外或紧急情况,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,防止因异常情况造成的温度失控。
 
二、冷藏车验证验证目的
根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(卫生部令第90号)》及相关附录(附录五:验证管理)中的要求,确认相关设施、设备及监测系统能够符合规定的设计标准和要求,并能安全、有效地正常运行和使用,确保药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。
 
三、冷藏车验证验证依据
参照 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及附录
参照  JJF1101-2003《环境试验设备温度、湿度校准规范》
参照  JJF 1366-2012《温度数据采集仪校准规范》
 
四、冷藏车验证项目
1.车厢内温度分布特性的测试与分析,确定适宜药品存放的安全位置及区域;
2.温控设施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;
3.监测系统配置的测点终端参数及安装位置确认;
4.开门作业对车厢温度分布及变化的影响;
5.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,车厢保温性能及变化趋势分析;
6.对本地区高温或低温等极端外部环境条件,分别进行保温效果评估;
7.在冷藏车初次使用前或改造后重新使用前,进行空载及满载验证;
8.年度定期验证时,进行满载验证。
 
五、冷藏车验证图片






更多详细技术资料请联系在线客服。
 
上一篇:冷库验证
下一篇:保温箱验证

政策文件 应用方案 相关产品 常见问题 认证服务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

Copyright © 2002-2011 www.jsbryb.com 金湖博锐仪表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苏ICP备14026001号-4
联系电话:0517-86992405 联系传真:0517-86959118 电子邮箱:1878704942@qq.com 联系地址:江苏省金湖县经济开发区工园路188号
苏ICP备14026001号-4